无弹窗完本耽美小说
本文首页 当前位置:首页 > 穿越重生

临安城美食录(40)

作者:闻笛解酒 时间:2023-06-24 11:38:47 标签:情有独钟 种田文 美食 市井生活

  林稚笑道:“多谢阿婆。”

  点出二十五枚铜钱,他左手提着一笼子小鸡、右手拎着几十枚鸭蛋,慢慢走了回去。

  小鸡多的话排泄物也多,卫生问题难以解决,小鸡太少又不够未来捡鸡蛋吃,十一只不多不少,正合适。

  说来也是巧,回去的路上,林稚看见一只白色的小狗。

  说是小狗,实际应该比小狗再小一点,该是只小奶狗。

  这只小奶狗通体纯白,仰脸瞧着他,一双圆溜溜的狗狗眼亮得惊人,一下子就戳中了他的心。

  林稚问周围的人:“请问大家,这只小狗有没有主人?”

  周围人纷纷摇头说不知道。

  林稚继续问下去,终于一个府宅奴仆模样的人告诉他,这小白狗没有主人,是附近的流浪狗所生,不幸的是前几日狗妈妈去世了。

  “多谢告知。”

  那奴仆摆摆手,回府宅了。

  林稚低头看那小白狗,自言自语道:“和我回家吧。”

  小白狗眼睛亮亮地望着他,奶声奶气地“汪汪”了两声。

  叫声底气十足,看样子这几天没饿着。林稚放下心来。

  左右手都腾不开,他尝试和小奶狗沟通:“你自己走行不行。”说完,他试探着往前走了一段距离。

  回头一看,那小奶狗竟然也跟着他往前走了一段距离。

  林稚笑了笑,果然和他有缘分。

  一人一狗一路行至酒楼,看见他买了一大堆东西,沈小七忙接过来,“阿郎买这么多东西,怎么也不提前叫我搭把手——啊,怎么还有小鸡!”

  “不光有小鸡。”林稚回头示意他,“还有一只小狗。”

  沈小七回头一看,一只白色小奶狗冲他吐了吐舌头。

  “……阿郎,你这趟可真是收获丰盛啊。”

  谁说不是?林稚空了手,终于得空把小狗抱起来。

  小奶狗似乎意识到这人以后就是它的主人了,听话地趴在他的怀里,不叫也不闹,十分乖巧。

  沈小七也觉得这狗挺可爱的,问林稚,“它叫什么名字?”

  林稚想了想,“叫四毛。”

  沈小七:……那前面的三个毛呢!

  小鸡崽们养在鸡棚,每天都能吃到裹着鸡蛋黄的小米粒。担心四毛和它们进行“友好互动”,林稚把栅栏又围高了些,确保四毛不会误入。

  葡萄秧苗移栽过去,鸭蛋腌好放坛子里,他的种田大业已经初具规模了。

  水煮鱼所用的黑鱼快要吃完了,这日沈小七出去采购,买回来的却不是黑鱼,而是几条鳜鱼。

  “那小贩告诉我黑鱼鲩鱼都卖完了,只剩下这几条鳜鱼。”沈小七气呼呼道,“我看他分明是在唬我!一定是将那些鱼卖给其他人家了。”

  “阿郎,你不知道,最近有不少酒楼食店在仿制我们的菜……”

  有爆红自然就有模仿,林稚早有预料,他做的又不是什么国宴级别的复杂菜肴,被人仿了去也很正常。

  “只要我们不断创新,就不会被人超越。至于仿制……随他们去。”他就不信,他们抄的速度还能赶得上他研发新菜的速度?

  沈小七颇以为然地点点头,小郎君真是豁达。

  林稚看了看那几条鳜鱼,心里有了主意。

  鳜鱼从中间剖开,保留尾部,按照记忆中外祖父的做法,将鱼皮朝下斜切直刀,反方向再切一次,如此使鱼肉呈现菱形花纹。

  切好的鱼肉下锅炸至金黄,调一个糖醋汁,再放青豆、胡萝卜粒和松子一同熬煮,汤汁粘稠后均匀淋在鱼肉上。

  这样做出来的鱼肉形状仿似松鼠,造型独特,一粒粒方格状的鱼肉粒向外膨出,被橙红鲜亮的糖醋汁包裹着,色泽艳丽,美不胜收。

  沈小七看着都有点舍不得吃,还是阿青先动了筷子。

  咬下去的瞬间,鱼肉的香气充斥着整个口腔。外酥内嫩的鱼肉搭配酸甜可口的酱汁,酸甜咸鲜充分融合,越吃越让人胃口大开。

  听着阿青眉眼舒展地说好吃,林稚居然生出些莫名的遗憾——要是用番茄酱做料汁,味道还要更上一层楼呢。

  “松鼠桂鱼”摆上食单,果然没被其他酒楼食店效仿。

  单说这松鼠形状就要研究上一段时间,怎么开花刀、怎么摆造型、怎么下锅炸,都是需要解决的问题;还有那酸甜口的糖醋汁子,也不仅仅是加糖加醋那么简单……

  而等这些酒楼食店研究出来,那时候林稚又不知道已经研制出多少种新菜了。

  食客们也对这道新菜赞赏有加。

  “好精巧菜品!看看这小松鼠的形状,真真栩栩如生……让人都有点不忍下嘴呢。”

  “最近天热,我家大哥儿吃不下平日的饭食,只爱吃这道松鼠桂鱼,天天吵着要我来买。”

  有人打趣道:“既然孩子想吃,你就给他买吧,对孩子也好。”

  “是啊,对孩子是好。”那人略愁眉苦脸道,“对钱不好。”

  “……”

  自打开了酒楼,林稚便把食店风格从中低端逐步转向中高端,菜品价格也略有提升——毕竟酒楼装修费、菜品成本费、还有他发给小弟们的工资,都是钱不是?总得赚出来。

  作者有话要说:

  小林:有狗了,已经不想跟没有狗的人说话了。

  小孟:有单身狗可以吗?(把小老弟拉过来

  小老弟:?

  ①炒蚕豆泥这个吃法是从《人间至味》看来的

 

第39章 不速之客

  林稚坐在窗边扒杏仁皮子。

  昨日程砚清来店中问他, 有没有一种甜点,味道香而淡甜、口感软弹、且用料最好为坚果一类?

  简直是在精准定位杏仁豆腐。

  林稚点头:“有。二郎可是要自己吃?”

  “当然不是。我怎会爱吃这些甜食?”程砚清昂首,“曲院街近日来了位善琵琶的柳姑娘, 偏偏不爱金银珠宝, 只喜欢这些杂嚼小食。”

  看着林稚一脸“我就知道”的表情,程砚清连忙做叉手礼道:“我费了千辛万苦才打听出她的口味喜好, 林小郎君可一定要帮我这个忙啊。”

  怪不得不去自家酒楼求人,估计是怕程令宜知道了, 去给程朝云告密。

  算了,宁拆十座庙, 不破一桩婚……而且他给的实在是太多了。

  剥杏仁皮子是个耐心活儿,需将甜杏仁在滚水里烫一遍, 且不能烫时间太长, 否则会把杏仁味烫没。

  待其温度渐低皮渐脆,手指捏住轻轻一挤, 杏仁皮就下来了。

  沈小七和阿青阿蓝都忙得脱不开身,剥杏仁皮的活儿就落到了半忙不忙的林稚手中。

  去皮、晾晒、研磨……幸亏程砚清三天后才来取, 不然这杏仁豆腐一时半会儿还真做不出来。

  外面传来几句交谈之声,听对面声音,似乎是位女郎。

  人声嘈杂,只能听见几句“随意”、“好吃”,不太真切。

  林稚不负责任地猜测, 这句话是估计“随便来几道好吃的菜就行”。

  抬头一看, 那女郎的身形恰巧被阿蓝挡住,只露出一片鹅黄色的衣角。

  反正阿蓝会招待周全的。

  这样想着, 林稚低下头, 继续去搓杏仁皮了。

  剥完皮的杏仁白嫩嫩的, 闻起来有一股浓郁的杏仁香气。在晴朗的天气,基本一天一夜就能晾至干脆。

  果然,隔天一早,他用手一摸,那杏仁已经脆硬得有些扎手,很容易就能掰成两半。

  “店主郎君——”

  林稚刚把杏仁装进瓷碗,便听到有人脆生生地喊他,回头一看,鹅黄色的衣角——居然还是昨日那位女郎。

  却又不仅仅是“那位女郎”而已。

  竟然是那日太庙祭祀,他给递过帕子的那位姑娘。

  林稚惊讶一笑,“是你啊,小娘子。”

  看见这位小依姑娘,他又想到那天因为腿麻不小心跌到孟琼舟怀里的糗事……

推荐文章

男主总是追着我跑

毒哥在远古

剧本杀之百密一疏

凶手就是你

失忆?别闹!

穿书之心动不如胎动

教你学个乖[穿书]

我的疯子爱人

作者部分作品更多

临安城美食录

上一篇:男主总是追着我跑

下一篇:炮灰拯救计划[快穿]

[返回首页]

喜欢本文可以上原创网支持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