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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64)

作者:大叔无良 时间:2018-10-31 22:46:24 标签:强强 穿越时空 种田文 洪荒


    有些不能适应泰格的温柔,但又拒绝不了这种单纯的善意,孙志新窘笑了两声,道:“别抓了,我皮没你们厚,再抓要破皮。”

    泰格伸头去看看,果然被自己抓得满背的红痕,当即忍不住又笑:“就你皮嫩。换了纳鲁被这么叮,一会儿就没事了。”

    哎呀……就这句最安抚人心……很显然纳鲁身上的印记肯定是已经被强健的身体所湮灭。

    微微松了口气,心里没了被捉奸的担忧,笑容就爽快起来,觉得泰格这家伙也不坏,如果野心没那么大,也没那么功利的话,其实是个不错的人。

    “这个送给你。”

    孙志新怔了怔,就见泰格手里捏着几颗圆形的珠子递过来。

    “珍珠?”

    “你认识?”泰格楞了一下,随即释然的笑笑:“果然是毕达拉察阿苏,难不倒你。你管它叫珍珠,我们都把它叫海之魂石。它长在一种贝壳里,很纯洁,很美丽,总让人联想到月光洒在平静的大海面上时的点点光芒。它又坚固无睱,有种很特别的神秘,像你的眼睛。”

    孙志新瞧见泰格掌心里的珍珠,一共六颗,全作黑色,是极珍贵的黑珍珠。它们个个都食指头大小,非常圆润光洁,若是放到现代,像这样饱满圆美而大颗,又没有任何瑕疵的黑珍珠会非常的昂贵。

    又不是女人,珍珠这东西孙志新并不喜欢,仅是喜欢它代表的意义:健康,纯洁,和幸福。

    见孙志新用有趣的眼光打量它,泰格一边将手里的珍珠倒进孙志新手里,一边道:“拿着。这种海之魂石,嗯,珍珠,很不容易采到。在我的部族,一但采到这个就会被珍藏着收起来,我们觉得它来之不易,认为它代表着幸运和祝福。像这种黑色的更是罕见,只有最幸运的人才会找到它,所以拥有它的人会一生幸运,平安。有个这样的海之魂石随身带着,会为人带来健康、快乐、幸福。你收着吧,相信我,它当真有着神秘的魔力。”

    珍珠没有魔力,只有美好的象征意义。孙志新知道,但泰格不知道。在他那种史前人类的想法里,珍珠的形成原理完全无法理解,觉得它像是大海的魂灵所聚而成,就认为它具有魔力。他甚至不知道它可以做为货币使用,不知道它可以摇向一变为昂贵得吓人的饰品,仅认为它会带来幸运和幸福。所以他把六颗幸福放到了孙志新的手心。

    孙志新无法不动容,那六颗黑珍珠还带着泰格的体温,不像他的眼神一般冷冽,温度刚好足够温暖了孙志新的掌心,更进一步温暖了人心。

    带着真诚的祝福,那珍珠就不再是珍珠,而是某种珍贵得想让人小心翼翼捧着的幸福。就算是放到现代,它们的物质价值也无法和它们的精神价值相比美,甚至可以说提到它们的物质价值简直就是一种对它们的无情践踏!它们本身有价,可含着的情谊却是无价,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拿来衡量!

    大约这是自己收到的最好的礼物了。

    孙地新小心的看着它们在自己掌心滚动,宛如收到了六份祝福,又是激动,又是欢喜,生怕它们会掉到地上碎了。

    很显然泰格并不理解这个,仍自笑道:“又摔不碎,你怕什么?海之魂石很坚固,我们才认为它一定会带来美好的东西。其实族里还有一些,就是这种黑色的只有这六颗,也没有这么圆,没有这么好看。”

    “是幸福啊,我当真怕它们碎……”孙志新小声道,吸了吸鼻子:“六份祝福,会不会太多了?”

    泰格失笑:“会有人嫌祝福多的?都是族人送给我,我才留了起来。没别的意思,到这里来的时间不长,你已经给了我的族人很多帮助,让我知道我原来那些心思真的是侮辱了你。呵呵,就当是赔礼,感谢你为我和我的族人所做的一切。然后……在未来的时间里,也请像善待猎人部族一样善待海风部族的成员。”

    “我会的。谢谢你,泰格,我当真很喜欢。这真是让人忍不住想一生呵护的礼物。”孙志新真诚的道。想了想,又从六颗珍珠里分出一颗递回给泰格:“给你。”

    泰格没搞明白:“干嘛还我一颗?”

    孙志新正色道:“这不是还,六份祝福有些太多了,我怕天妒。这是我送给你的祝福,祝你健康平安,祝你带领着你的部族壮大繁荣,生活越来越好,人人都可以获得海之魂石的祝福,幸运,健康,平安!”

    泰格心里一悸,下意识握紧了那颗珍珠,顿觉那颗珍珠被孙志新握了一阵后又带上了他的体温,烫得人心里暖流涌动,又听着那人脸色无比郑重的说着祝福的话,刹那间心里只想着把这个抱到怀里来狠狠的搓。

    我最大的幸运就是看到你从天下落下来砸到我和纳鲁的中间。很好,孙志新,不是因为什么毕达拉察阿苏的身份,仅仅只是你孙志新,我泰格要定你了!

    泰格强力控制着因心情激荡而颤动不休的手指,紧握着那颗珍珠,努力使自己的表情显得淡然无波,不想让自己和孙志新之间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一线联系被自己破坏掉,只以随意的口气道:“嗯,我收下了。我看你拿着它们宝贝得很,那五颗你还不去藏起来?”

    孙志新嘻嘻一笑,果真爬到那个自己用来收藏珍贵物品的小坑边,把五颗珍珠放进去。他一点不介意让泰格或是纳鲁知道自己这个藏宝坑。与纳鲁的关系决定了他也是护宝者之一;而泰格,他的气度大到可以把东西还回来,还会再拿走?这可是个伟岸的男子,不屑于做那等低贱的事情。一如他看向自己和自己那些现代工具的眼光,有贪欲,有渴望,但又有强大的克制,又有冷静的理智,就是没有让人厌恶的阴谋。史前的男人坦荡荡,喜阳谋而厌恶阴谋,正是孙志新喜欢他们的地方之一。

    泰格就看到孙志新像小鼠一样爬来爬去的藏东西,眼光都没落到他露在皮裙外的光屁屁上,只是瞅着他脸上满足得像守财奴一样的表情,笑意浮上了脸,柔情则荡进了眼底。

    作者有话要说:

    早上上班,实在没啥事,无聊得可以。于是俺就闲得蛋疼,伸手指去挖鼻孔。挖了一阵之后觉得鼻孔实在痒得难受,对镜一看才发现是鼻毛太长——男人就这点不好,啥毛都长得快。于是乎俺就找到一把小剪子伸进鼻孔里去剪鼻毛,不剪的话总觉得脏不拉叽的很让人不爽。

    待得剪完了,俺一回神,猛在发现对面长相不错的女同事一直一脸惊恐的看着我。那表情,让人看了只有一种感觉:幻灭!

    我的妈,她竟然从头看到尾,老子辛苦建立起来成熟稳重形像全没了……

    但当时爷很淡定,摸了个过期云腿月饼递过去,微笑:“云腿月饼,你要吃不?”

    女同事惊悚的瞪着我才剪过鼻毛的手,道:“我……不吃!”

    在那一刻,俺就盼望天下掉下把刀来,我自己切腹了断得了!





72、史前野餐 01

    早饭孙志新做了一个炖肉浓汤,一道蒸鱼,一素拌的笋丝,还有炒桄榔冻。
  炖肉浓汤现在已经常吃,蒸鱼还是首次出现。考虑到鱼腥及调味品严重不足的问题,孙志新先将鱼跑油锅炸过,炸的时候炸得略重一些,尽量将鱼肉内的水份炸干,待鱼皮微焦肉质变干才出锅。
  然后腌上盐、姜片、干蘑菇提味,最后在鱼肚里塞上鲜蘑菇一起蒸。这样蒸制的做法很像现代的清蒸豆豉鱼,先炸后蒸,鱼肚塞豆豉,鱼身覆盖豆豉,让咸豆豉的味道渗入鱼肉中,吃其清香盐重又绵长回味的感觉。至于豆豉嘛,连黄豆都没有发现,用它不太可能,不过也有其它的替代办法,像现在拿来做为主调料的蘑菇,更能提鲜提香,只是没有豆豉腌制发醇过的咸香,口味会差上一截。
  素拌笋丝更好做,先将笋水过水煮制刚熟就出锅,一定不能煮得烂软,要保持清脆的口感。原来的水倒掉,换清水来漂,去除竹笋的微苦微涩味道。随后再将笋用手撕成细丝,伴入佐料就成。其中的诀窍在于一定不能动刀,与金属接触后笋丝的味道会发生变化,没那么好吃。
  近段时间孙志新试着用亚麻籽炼了些亚麻籽油,这个可以食用,就是味道远不如菜籽油什么的味道好,也将就着了。总不能用动物油脂吧?那可是硬脂肪,一砣一砣的,没法用来拌菜。
  最后放入其它的手上现有的调料,再尝了尝,味道虽是强差人意,但竹笋本身清脆鲜嫩,还凑合着不错。
  桄榔冻的做法就比较讲究,孙志新也是触类旁通,试着用在四川吃到的抄凉粉的手法来做。先做桄榔冻,浓度大一些,让做出来的桄榔冻比平时吃的要浓。将得到的桄榔冻先划成比姆指略大的方块,锅里下油,下佐料,炒香以后再将切好成方块的桄榔冻放进去翻炒。炒均以后加水,盖锅煮入味就出锅。
  看似简单,实则里面要求的火候观察要比较到位。不然要不是桄榔不能入味,就是煮成一锅的糊糊。孙志新首次试做,一边看火一边试验,由于有炒过凉粉的经验,最后还算成功。便瞧见一大碗炒桄榔摆在那里,热气腾腾,散发着浓重,与用糖汁拌着吃天差地别。微融的桄榔形成了勾芡的作用,将成形的桄榔块融结在一起,一见瞧上去浓汁均匀,又有晶莹的桄榔块镶嵌其间,浅浅的一层浮油布在表面,油光滚滚,买相很不错。若是再撒上鲜艳的小辣椒,青翠欲滴的葱花,乳白的蒜沫,简直绝了!
  只可惜,都没有。
  不过这样,它还是极能引起人的食欲。泰格目光如水的一直看着孙志新做菜,表情温和悠然,仿似一种享受一般。现在闻着食物散发出来的香味,直是吸鼻,道:“小新,天天能吃上你做的饭,这才叫过日子。”
  孙志新想了想,也笑。可不是,以前独自一个人生活,天天自己做饭,虽然累,但就是有过日子的感觉。现在吃饭的人变多了,热闹欢快,感觉就像日子过得更好了一般。如此想着,更觉得做饭给人吃,并能让人尝到美味而快乐,本身就是一种极大的乐趣。
  试出了新菜品,奥格进来的时候直接盯了它,一手探进碗里就想抓。然后被炒桄榔独特的做法烫得鬼哭神嚎,乐得后头进来的布库直是笑:“哥,你真笨哪!我都在向吉玛学习怎么用筷子,就你不好好学。”
  说罢,从背后的小背包里掏出一以竹筷,得意洋洋的冲奥格晃晃。这小家伙居然把竹筷随身携带,也不知道哪里学的毛病。
  孙志新拿回自己的背包以后发现里面有一个小包,大约两个巴掌大,是登山包的附属囊包。这样的包用处不是很大,他不必像以前那样用来装东西,把类似于证件钱包之类的东西分开,就把送给了布库。布库得了这个东西喜翻了天,用绳子系上成天背着在自己的小伙伴面前炫耀,把自己的小玩意儿都入里放,这不,还塞了一双竹筷进去……
  奥格撇了弟弟一眼,把他手里的竹筷抢过来,笨拙的掏炒桄榔吃。炒桄榔绵软顺滑好下肚,又炒得油香四溢,口感有些像肥肉,又不像肥肉那么腻,奥格很喜欢这个味道,一吃就停不下来,就是使竹筷的手法太笨拙,像举着两杆枪,而不是竹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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