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人说宋司长的这么帅,干送外卖的有些可惜了,应该去娱乐圈混混,他们这个阶层的人能有什么心理负担,能混出来都算赚的,混不出来大不了再回来送外卖。
因为这句话,宋司才下定了决心。
所以谈不上多么伟光正的理由,宋司当艺人单纯就是因为钱。
一个龙套角色在镜头前露露脸就能拿几百块,稍微有点重量的配角报酬就更多了,少则几千,多的有上万块,怎么看都比他干服务业强。
宋司当初想的简单,他干得了这行就干,干不了就不干。
但是他忘记了,人的欲望是没有止境的。
当宋司见识到娱乐圈的纸醉金迷时,他已经忘了自己当初那个最简单的念头。
学历在一开始确实是宋司的制肘,但可能因为他在底层摸爬滚打过多年,对角色有更深层次的解读,再加上一点点天赋,宋司能将一个小小的角色演的很出彩,也渐渐有了喜欢他的粉丝。
宋司起初以为他只要好好演戏,给公司赚钱,以后就能接到更多的戏份,日子会越来越好,但有些事并不像他想象的那么简单。
有些事情,不上称的时候看起来也就四两,一旦上了称千斤都打不住。
娱乐圈的水太深了。
宋司进公司一年,除了一些龙套角色,什么都轮不到他时,宋司才渐渐明白这个道理。
不是他努力演戏,四五十个小时不休息的给公司赚钱,公司有好的剧本就会优先考虑他的,娱乐圈不缺好的演员,但缺机会。
他以为的那些成就,在资本的眼中根本不值一提,很多在他看来长相不如他,演技不如他的人,仅仅因为流量比他大,就抢走了宋司准备好久的角色。
这件事也让宋司意识到,娱乐圈里根本没有真正的公平可言。
大概是被这件事刺激,后面的宋司不再一心钻研演技,他学会了逢迎,学会了应酬交际,人脉、金钱、机会……这些他全都想要。
但拿的越多,付出的代价也是相应的。
在三十岁那年,宋司拿到了梦寐以求的金狮奖。
站在领奖台上的宋司,以为自己这辈子都不会后悔,但是随着那封震惊娱乐圈的血书出现,宋司就知道他错了。他在娱乐圈里呆了七年,不敢说一点坏事没做过,真正违法的事情也确实没沾过手,但仅仅这些就够了么?
宋司反问自己,对上辈子的回忆也戛然而止。
当宋司再次站在人生的十字路口时,他却发现自己已经失去了对演戏的热情,但除了当演员,他能做什么呢?
·
重生一个月后,宋司搬了家。
外卖员的工作也好辞,将自己的诉求和平台一说,平台将钱结给他,宋司就成了无业游民了,之所以耽误了一个月是因为宋司在找房子。
前不久,这才定了下来。
宋司之前的房子也是租的,所以东西不算多,收拾了几个箱子出来也就没了。
新房子在旧城区,是一个楼龄已逾五十的老楼,楼虽然老了些,但胜在租金便宜,一个月才两千五,押一付三,在寸土寸金的容城已经算得上是便宜了。
从高中毕业到现在,宋司已经工作了差不多五年,存款却只有六万块,这要是搁前世这点钱,可能还不到他随便接支广告报酬的零头。
但放现在看已经不少了,起码和那些同龄人相比,宋司的存款可以傲视群雄了。
这也是大多打工人的常态,辛辛苦苦一年,到头来可能还是负数。
存款给了宋司辞职的勇气,自从决定这辈子不再涉足娱乐圈后,宋司花了一个月的时间给自己做职业规划,然后终于让他找到了一条路。
——那就是做主播。
宋司上辈子为了出名,也学了不少东西,他不算是完全的天赋性选手,为了提升自己,他在不耽误工作的时间就会去上课,形体、表演、声音……只要是展示给人看的,他基本都学过。
那个人曾经说过一句让宋司印象非常深刻的话,不要将自己当成演员,而是要将自己当成一件商品,演员是没有自己的脸的,他所有的一切都要为角色服务。
宋司想到着,收拾东西的动作顿了一下,然后又若无其事的拆开地上的纸箱。
除了搬家的箱子,地上很多都是宋司买的快递。
他是提前租的房子,所以为了省事都将快递邮寄到了这里。
这些快递几乎没什么生活用品,都是宋司准备当主播的拍摄器材,其中最贵的可能就一个相机了,要一万多。
当然有更好的,十几万的都有,但是宋司目前买不起。
这个档位就刚刚好,一万来块钱,不多也不少。
主播其实对相机的要求不高,只要清晰度够就可以。
宋司熟练的将调试镜头,他上辈子修过摄影课,之所以学这个还是因为他不是正经科班出身,不懂在镜头面前站位,总被一些演员抢戏,后面他着着实实下了一番苦功夫,好在最后的结果是好的。
宋司本来是抱着功利心去的,但后面竟然爱上了摄影。
他曾经的一张照片还入选过普利策奖,不过他本来就只是玩玩,后来也没有投入太多精力。
不过还是要感谢曾经的自己,不然他现在也不可能会这么多东西。
调试好镜头,宋司才去收拾其他的东西。
先是卧室、然后浴室、客厅,他足足花了三个小时,才将这个房子彻底收拾干净。
这时候差不多快傍晚了,搬家这么累,宋司今天也不打算在家里开火了,他拿着手机钥匙,然后往头上戴了个棒球帽就出门了。
虽然决定当主播了,但宋司现在也没决定好自己要往什么方向定位,不过这个也就是试试水,他卡里的存款,按照这里的房租加日常开销算的话,就算他当主播没什么起色,也能撑个大半年,所以宋司并不是太着急。
出了楼,然后走上不远就是一条老街。
此时临近晚上,街上摆满了小吃摊,手抓饼、炸串、鸡柳……简直就是小吃一条街。
估计是还没到点,所以街上人不多,很多摊位只是推了出来,东西都没摆好。
当时宋司之所以会选择住在这里,很大原因就是因为这里的烟火气。
如果说上辈子有什么遗憾的,那宋司一定会说他亏待了自己的胃。
艺人是个高危职业,这种高危不止是形容艺人的职业生命短,还有饮食方面,只要稍微吃一点,形体上就立马能看出来,网上那些自诩大胃王的艺人,基本上都是假的。
其实男艺人相比女艺人还好,毕竟代谢摆在那里,但自从宋司进入娱乐圈后,像是油炸食品这些东西,他就再也没碰过。
没办法,他们这些做艺人的,少的时候几个,多的时候身上能背十几个合同。
他们露在外面的每一寸肌肤,都是签了合同的,要是因为口腹之欲脸上长颗痘痘,还在短时间内消不下去耽误了工作,那就基本上只能等着赔钱了。
但这些顾虑是上辈子,这辈子的宋司不做艺人,也就没这么多拘束了。
他走到一个炸串摊子前,看着琳琅满目的食物,一口气捡了十几串,但是在老板问宋司加不加辣的时候,他还是犹豫了。
最后宋司还是放弃了。
“不用了。”
毕竟这么多年的习惯了,宋司拿起手机在移动小摊前挂着的收钱码上扫了下,手指在屏幕上停驻,抬起头问老板,“多少钱?”
老板将宋司捡好的食物用手中的夹子扒拉了下,然后迅速报出一个数。
宋司将钱转过去,然后就在旁边看着老板烹饪食物。
炸串要在油锅里滚几分钟,等待的时候,老板就和宋司搭话。
“小哥,以前没在这片见过你呀,你是新搬来的么?”
宋司脸上露出一个浅淡的笑,恭维了对方一句,“老板好眼力呀,我确实是今天新搬来的。”
小摊老板笑了笑,“这算没什么,附近这片居民十几年没挪腾过,一看见新面孔可不就扎眼么?”
老板又问了下宋司住在哪里,宋司报了个楼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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