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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读博,会脱单(43)

作者:Llosa 时间:2024-03-08 10:37:34 标签:甜宠 校园

  对方静静地看着他,两人的距离很近,婉转的音乐,迷离的灯光,气氛烘托得恰到好处。可闻笛等了好久,也没等来暧昧的下一步。然后他忽然醒悟,对方是在期待他礼尚往来,发挥专业特长。毕竟人家都用数学来跟他搭讪了。

  闻笛想了想,露出尴尬的表情,仿佛即将出口的话会让他掘地三尺活埋自己。“好吧,”他清了清嗓子,尽量注入情绪,“我怎可把你和夏天相比拟……”

  才说了半句,就被男人打断了。“莎士比亚?”男人一脸嫌弃,“你用他的诗来搭讪?”

  这个没礼貌还没品味的家伙!闻笛感到酒精嗡一声冲上了脑袋:“你居然瞧不起莎士比亚的情诗?”

  “他写的也叫爱情?”男人说,“罗密欧前一天晚上还对罗瑟琳爱的要死要活,说什么‘烛照万物的太阳,自有天地以来也不曾看见过一个可以和她媲美的人’,结果第二天见了朱丽叶一眼,马上移情别恋,还贬低自己之前的恋人,说‘我以前的恋爱是假非真,今天才遇到绝世佳人’。这个世界是疯了,才把罗密欧与朱丽叶的爱情叫悲剧。这种变心比子弹出膛还快的爱情居然也能被当做千古绝唱,这才是悲剧。”

  闻笛的脸被酒精和怒火烧得通红,恨不得当场慷慨陈词三万字教他做人。嘴刚张开,电话铃响了。

  他看了眼屏幕,是熟悉的号码,怒气立刻从面前的男人转移到以前的男人身上。他厌烦地骂了句“傻逼”。

  他刚要按掉,转头看到男人意味深长的眼神,手指顿了顿。

  他来酒吧的目的不就是气前男友吗?现在合作对象就在旁边,还等什么?

  虽然合作对象也把他气个够呛,好歹脸和身材过得去。他滑开接通的图标。

  似乎是没料到他接起了电话,对面沉默了一瞬。在这短短的空白中,何文轩听到了他这边的动静:“你在酒吧?”

  “是啊,”闻笛说,“有事吗?我还有艳遇等着我呢。”

  “你……”何文轩叹了口气,“你别跟我闹了,好不好?我们谈一谈……”

  闻笛险些怒极而笑:“我自己找乐子,怎么就变成跟你闹了?我跟你有关系吗?”

  大概是察觉到闻笛是认真要分手,何文轩的语气急迫起来:“酒吧里很乱的,什么人都有,你别被人骗了……”

  这人听不到自己的话吗?感受不到里面的讽刺吗?“骗我最久的就是你,我都不知道你还喜欢女人,”闻笛说,“如果不是我提前过来,你是不是打算等到火化那天再告诉我?”

  何文轩说:“我和她结婚,并不代表我不爱你了啊。”

  闻笛屏住了呼吸:“你说什么?你他妈再说一遍?”

  “我跟她结婚只是为了利益,我真正爱的人是你啊……”

  闻笛难以置信:“你说这话你老婆知道吗?”

  “我会和她沟通的,”何文轩说,“我们谈谈吧,肯定能找到一种两全其美的方案。”

  这……什么玩意儿?!这就是上流社会的玩法吗?!“别再给我打电话了。”闻笛说,“我听到你的声音都觉得恶心。”

  胸膛里好像有岩浆沸腾起来,闻笛直接把手机关机。酒精的果香,混杂着香氛的气味,忽然令人作呕。闻笛捂住嘴,拨开人群,艰难地从酒吧里挤了出去。

  走过街头,找到一条僻静的小巷,他撑着墙,捂着肚子呕了好久,却什么都没有吐出来。胃酸倒流的灼烧感还沉甸甸地积在胸口,他靠在墙上,喘着气,等它自己平静下来。

  后面隐约传来脚步声,闻笛低着头,看到一个高大的影子慢慢出现在巷口——男人追出来了。

  “你没事吧?”

  闻笛摇了摇头,刚想开口,巷子里突然传来了脚步声。他朝声音来处望去,眼睛蓦然睁大。

  一把手枪正对着他们。

  作者有话要说:

  You had me at hello.原来出自电影《甜心先生》。男主对女主一见钟情,说了很多表白的话,女主打断她说You had me at hello,意思是:不用说这么多,在你说hello的那一刻,我就沦陷了。

  后来这一句成了很多歌的歌词。

 

第32章 大学回忆篇(四)

  闻笛的大脑有一瞬间的空白,好像意识脱离了身体,飘扬而上,在半空中俯瞰着这个荒诞的场景——夜幕低垂,霓虹灯的光辉在远处街头跳动,昏暗的小巷中,墙壁上涂鸦斑驳,偶尔传来赌场的模糊音乐声和机器的响动,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烟味。两个带着鸭舌帽的男人站在阴影里,一个手中拿着弹簧刀,另一个拿着枪,都闪烁着不详的银色光泽。持枪劫匪正用带口音的英文喝令他交出身上的钱。

  闻笛的背上起了一层虚汗。他在电影里、新闻里、口口相传的奇闻轶事里听过这个场景,没想到有一天会落到自己头上。

  大意了,没打听附近街区的治安情况,大晚上就随便跑到小巷里——这又不是国内!

  劫匪又挥了挥枪口,头快速朝两边转动,观察着周围的动静:“快点!”

  闻笛哆嗦着掏出钱夹,里面有一些硬币和纸钞,那人命令他把钱夹丢过来,他照做了。

  “你!”劫匪又把枪口转向男人,“你也扔过来!”

  闻笛忐忑地瞟了眼男人,怕他做出什么危险举动,连累自己客死他乡。

  男人犹豫了一会儿,也掏出钱夹,扔了过去。闻笛松了口气。

  劫匪一边维持枪口对准的姿势,一边让同伙把钱夹捡起来。同伙把钞票从里面抽出来点了点,用闻笛听不懂的语言说了几句话,持枪劫匪忽然勃然大怒:“就这么点钱?”

  闻笛感到太阳穴嗡了一声,冷汗从额头上滴落下来。他的外套有个隐藏的内口袋,出门时他留了个心眼,钱夹里放了小额钞票,大额的钱放在了内袋里——他爸妈当年防小偷的常用方法。保命是要紧,但奖学金也要紧,他还指着那些钱付房租呢。

  不过,劫匪的不满似乎不是对着闻笛,而是他身旁的男人:“你穿得这么好,怎么可能只有这么点钱?”

  男人一身衬衫西裤质感极佳,确实不像便宜货。

  劫匪又说了些模糊不清的话,大概意思是他们知道中国游客喜欢带现金,出来玩身上肯定带了不少钞票。不把钱全交出来,小心身上开个窟窿。

  男人解释他们不是游客,劫匪不信。

  闻笛看了眼男人,盼望他能交钱——自己看上去穷酸得很,劫匪也不会抱多大期望的。

  结果男人斩钉截铁地说:“我出来得急,没带钱。我一般都刷信用卡。”

  信用卡有什么用?刷卡不就是等着警察来抓吗?

  劫匪恼怒起来,骂了一连串闻笛听不懂的脏话。他们在巷子里守了一晚上,顶着风险,好不容易逮到个大鱼,却没有多少收获,持刀的同伙很不爽,刀刃危险地顶在男人肚子上。

  “等等,”闻笛突然说,“我有钱。”

  劫匪望向他。闻笛颤抖着把手伸进外套,掏出叠起的钞票,华盛顿的头像在昏黄的灯光下忽隐忽现。

  同伙一把抢过钞票,点了点,神情松动了些。持枪的劫匪看着同伙把钞票塞进兜里,又命令闻笛和男人:“手机。”

  闻笛咬了咬嘴唇,把手机放到地上,滑到劫匪那边。男人也照做了。

  两个劫匪使了个眼色,突然弯腰捡起手机,随即转身,朝巷子里快速跑去。

  脚步声逐渐远去,闻笛一下子蹲在地上,用手撑着斑驳的墙面,大声喘气。

  男人垂眸,看到瘦削的肩膀颤动着。月光洒在领口露出的一截后颈上,苍白的皮肤隐隐显出血管,脆弱又可怜。

  他伸出手,迟疑地放在闻笛肩上:“别怕,他们走了,没事了。”

  指尖和衣料触碰的一刹那,闻笛忽然像过了电一样站起来,甩开男人的手,对他怒目而视:“谁怕了,我在心疼我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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