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自己搬了凳子挨在原来的旁边。
“愣着干嘛呀,坐呀。”张叔催促道。
如果只是他跟陆鸣殊两人,顾浔当然可以转身就走,但现在满桌子的人都看着,顾浔就只能依言坐了过去。
一张可以容十二人的桌子,硬是多挤了两三个,还都是成年男人,不免就得和旁边的人胳膊碰着胳膊。
而陆鸣殊的手臂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地紧贴在他胳膊上,他只要动一动,对方便也跟着动一动。
几位大爷逮着顾浔盘问了一通,无非就是问他最近忙什么、怎么这么长时间不过来之类的。
张叔还猜:“该不会是谈恋爱了吧?约会可不兴来我们这儿……”
这话惹得大伙儿都大笑起来:“对对对,多半是恋爱了,也是岁数了。”
“可不是么,小顾模样这么俊,不谈恋爱才是奇怪……”
“嗐,我还想着等你什么时候过来给你介绍个朋友的闺女呢……”
顾浔本人对此没多大反应,倒是陆鸣殊脸色肉眼可见的变得有些难看,笑容很是勉强地僵在嘴边。
同样捏着一把汗的还有丁老板,他看看陆鸣殊,又看看顾浔,偷偷打量着两人的表情,赶在前者脸色更沉之前岔开话题:“要不咱们开始吧,今晚谁先上?”
众人果然被引开了注意,老王第一个站起来:“那必须是我啊,我这一段可练了一个月了,今晚必须让我先出个风头!”
这就是刚才老丁说的活动,几位大爷每个月都会聚那么一两次,吃着宵夜聊着天,再献一献自己的拿手才艺。
顾浔进来时一眼就注意到了摆在桌子旁边的古筝、二胡之类的乐器,一猜便知道是这个。
“哟,还出风头,一大把年纪了要点脸啊王老头,要不我现在跑去帮你把盛奶奶叫过来?”
老王的老伴十多年前就因病去世了,他也因此单了这么些年,不过最近跳广场舞认识了附近小区的盛奶奶,大有要回第二春的架势。
老王笑得合不拢嘴:“哎哟,你可闭嘴吧!”然后就上台去了。
说是舞台,其实就是把大堂中间的空桌子挪到一边,在空地上铺了几块大红色的地毯,大家伙儿就把地毯当作舞台,想拉二胡的拉二胡,想唱小曲儿的唱小曲儿,随意得很。
本来也不是什么正儿八经的表演,只管图一个乐子,玩高兴了就成。
老王唱得是一小段评弹,风趣幽默,逗得众人哈哈大笑,顾浔却没多少心思在舞台上,咬着牙极力克制着。
他面上一丝表情也没有泄露出来,内心却已经有泼天大浪翻涌而起——
桌子底下,陆鸣殊的鞋尖抵在他小腿肚上,状若无意地一下一下蹭着。
最开始时顾浔是真以为对方是不小心的,毕竟空间很挤,谁踩着谁都不奇怪,一会儿时间里,坐在他右手边的老丁老板就踩了他好几脚了。
其余人也吵吵嚷嚷地总叫着“谁又踩我”“你脚往哪儿搁呢”,然后相互怼几句。
然而陆鸣殊不踩他,只拿脚尖蹭他。蹭蹭小腿肚,又慢慢往上,一路蹭到了膝弯处,顾浔刚侧腿避开,那条腿就跟蛇一样缠了上来,变本加厉地勾着他的脚腕。
这次不再满足于隔着裤子蹭,而是慢吞吞地钻进了裤子里面,坚硬而又带着凉意的鞋尖贴着顾浔的皮肤来回轻蹭,激得他汗毛倒竖,险些拿不稳手中的杯子。
他很用力地咬了下口腔内壁,凭借短暂的疼痛勉强绷住最后一根弦,朝对方递过去一个警告的眼神。——别发疯。
陆鸣殊却装作看不懂的样子,嘴角浮着恶作剧得逞的笑意,眼神茫然无辜,眨了眨眼睛问他:“怎么了顾医生,怎么这么看着我?”
明知故问。
最后那根弦“铮”的一声崩断,顾浔闭了闭眼,抬起自己的另一条腿,反过来压在陆鸣殊不安分的那只脚上。
后者今晚穿的是双漆皮皮鞋,顾浔便把鞋尖碾在对方的鞋跟处,用力把鞋子蹭了下去。
陆鸣殊或许是没料到他会反击,在鞋子被蹭掉的那刻瞪圆了眼睛,一脸错愕地望过来。
然而顾浔却并没有止步于此,他自己也脱掉了一只鞋子,两人的脚隔着薄薄的两双袜子紧贴在一起,轻蹭、勾缠、追逐……脚心、脚背、脚趾,不放过任何地方。
只是这一回掌握主动权的人变成了顾浔,而陆鸣殊只能被动的配合着,被蹭得脚趾头都发麻的时候,他甚至缩了缩身体,下意识做了个躲避的动作。
“小陆啊,你之前不也说要唱首歌来着么?等老王结束要不就你上?”老张叔突然将话头转到了陆鸣殊身上。
“啊,是。”顾浔的大脚趾正抵着他的脚心,故意折磨他似的轻而慢的打着圈。
那麻麻的感觉就从脚心一路向上流遍他身上每一寸地方,喉咙发干发紧,几乎要冒烟。
而他却因为老张的这句话成了整桌人的焦点。
——是我疯了。
——还是顾浔疯了。
——谁会想到众目睽睽之下,一本正经的顾医生居然会和我在桌子底下调晴?
——这还是顾浔吗?
陆鸣殊茫然地望着身边的人,橘黄色的暖灯打在对方身上,连冷硬的表情似乎都变得柔和起来,平添了一番爱.昧.旖.旎。
第121章
“怎么样怎么样,我刚刚那段还成吧?”老王从台上下来,迫不及待地找老伙计们讨夸奖,大伙儿也相当给面子的各种夸。
老王满意了,惬意地咪了口黄酒,说:“下一个谁?”
“小陆啊,小陆要唱歌。”
可是小陆的脚还被人勾着。这时候如果有人掉了筷子去捡的话,场面可就精彩了,陆鸣殊心想。
“小陆好啊,小陆得为我们这帮老家伙注入新鲜血液!”老王特别来劲地鼓着掌,接着问,“欸小陆你看顾医生干嘛呢,想叫顾医生一起合唱啊?”
是挺想的,但顾医生大概不乐意。
陆鸣殊偏头看向大家,笑道:“没,我就是有些紧张,眼睛不知道该往哪里放。”
放屁。
这个混蛋王.八.蛋又在说谎。
顾浔报复性地勾住陆鸣殊的脚趾,然后突地松开,神态自若地低头喝了一口茶。
刚刚肌肤相贴过的地方还残存着热意,另一只脚掌却已经远离。陆鸣殊心里陡然空了一块,说不出来的失落。
但他却不得不站起来:“不唱歌了,我弹个古筝吧,凤求凰。”
说最后三个字的时候他目光注视着顾浔,脸上是不加掩饰的疯狂的渴求。
后者同样也望着他,黑沉沉的眼眸望过来,不躲也不避,倒把陆鸣殊逼得招架不住,率先转开了视线。
“古筝是哪位的,能否借我用一用?”
“我的我的,随便用,不过可别弹得太好啊,要不然我待会儿可不敢再上去了。”老张玩笑道。
众人又一齐笑起来:“哈哈哈哈哈……”“老滑头,你倒是有脸说!”“小陆你别理他,叫他好好认清自己那点三脚猫的本事……”
陆鸣殊今天又是最常见的打扮,头发散着、搭配有镜链的金边细框眼镜。
但仔细看的话会发现他的眼镜跟镜链大多数时候都是不一样的。
比如去游乐园那次,镜链上镶嵌着极细小的红宝石,而今天这副,则是镜链和镜架连接的部分点缀着两粒钻石。
白色羽绒服挂在椅背上,里面是一身纯黑色的高领毛衣,不需要其他的装饰,垂坠下来的两条眼镜链就足够给毛衣添色。
但最出彩的是他左眼眼尾处的一颗美人痣。很小很小的一点,在顾浔刚走进店里的那一刻,便像只夏日里的蝴蝶似的,振翅落在了心尖上。
陆鸣殊原先是没有这颗痣的,顾浔亲吻过这双眼睛无数次,绝不可能记错。
所以那是他用眼线笔或者别的什么,点上去的。
很好看。很勾人。
这人分明知道自己长的好看,所以总是很会利用自己在外貌上的优势,再通过这些小细节让自己如虎添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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