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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林暮烟 时间:2022-12-14 10:56:20 标签:都市情缘 情有独钟 娱乐圈 业界精英

  左鉴清高深莫测地撇了撇嘴:“原本我也是这么想的,但后来警方确定了两件事:第一是案发当天这个患者在外地出差,全程都有人证或各种监控证明,没机会目睹犯罪过程;第二件事就比较离谱了——这个患者和我进行那次对话的时间,比案发时间整整早了一个星期,也就是说他声称他看到鬼的时候,凶杀案还没有发生。”

  这第二条听上去确实有点惊悚,以至于宋野城也不由愣怔了一下。

  然而他的脑子却转得飞快,不消片刻就找到了新的思路:“那会不会是他跟凶手认识,提前就知道他要杀人,或者是跟死者认识,知道她已经被男朋友纠缠上了?这不就也能解释他为什么知道两人是情侣关系了?”

  左鉴清点了点头:“逻辑没毛病,我也这么想过。但是警方调查的结果是他和这对情侣中的任何一个都没有过交集,或者说,没有过能被证明的交集,至少他和凶手都拒不承认与对方相识,而警方也没找到能证明他们之间有关联的证据。”

  他顿了顿,又道:“而且这当中其实还有一个我比较在意的问题——就算他提前知道凶手预定的杀人时间、地点和手段,也不太可能轻易预料到被害人当天的穿着。当然了,也不能排除被害人平时就喜欢那么穿,或者凶手约她见面时要求她那么穿的可能。”

  宋野城点了点头,琢磨片刻后也没再继续质疑,毕竟这种远在异国他乡发生又不能亲手探查的事,就算找到再多疑点也没什么实际意义。只不过,他发现江阙似乎问完那句“然后呢”之后就再没开过口,于是饶有兴趣地转头问道:“白老师怎么看?”

  问出这句话的同时,他目光往下一瞥,发现江阙碗里那些芦蒿果然已经吃完了,于是搭在桌上的手不动声色地轻轻一划拉,把转盘转了小半圈,让那盘芦蒿又重新回到了江阙面前。

  江阙敏锐地注意到了这个细节,但因为宋野城问他怎么看,而左鉴清也正等着他开口,于是也没顾得上细想这个,转头答道:“其实我比较想知道那个患者后来怎么样了,还能看到那个女生么?”

  左鉴清摇了摇头,哂笑道:“据他自己说,自从凶手落网,那个女生就再也没有出现过了,而我们对他做出的精神鉴定也显示他的精神状况并无异常,所以后来当地传说的很多版本都是类似于‘鬼魂鸣冤’那种,毕竟现在的人都比较喜欢猎奇么。”

  江阙没再多问,态度不明地点了点头,又道:“还有什么别的案例么?”

  “有啊,案例那可多了去了。”

  左鉴清笑着朝桌上晃了晃筷子示意俩人继续吃,然后一边夹菜一边道:“还有一个美国的患者,明明才二十二岁,却在一次车祸后声称自己曾参加过19世纪的南北战争。”

  “他说他效力于北弗吉尼亚军团的骑兵团,在弗雷德里克斯堡战役中身受重伤,但却没有得到及时救治,被遗落在尸横遍野的荒原上躺了整整两天,最后精疲力尽地闭上了双眼,再醒来时就出现在了这里……”

  *

  两小时后。

  山庄园林区。

  此时夜色已深,寂静的园林中亮起了光线柔和的景观灯,湖上蜿蜒曲折的廊桥内,宋野城和江阙正并肩往后山的方向行去。

  左鉴清明天一早就要走,而下半夜还要参加一个跨国视频会议,所以为了方便,直接住进了接待大厅楼上的宾馆,没跟他们往后山这边来。

  廊檐下悬挂的复古镂空灯笼投射出剪纸般的斑驳碎影,将朱红廊柱与两人缓步前行的修长身影都装点得仿若窗花。

  转过一处折角后,江阙忽然偏头问道:“他真是我书粉?”

  刚才吃完饭的时候,他们仨没有一个想起了签名的事,最后还是服务员追出包厢说他们忘带了两本书,左鉴清才如梦初醒般连忙找江阙签了名。

  宋野城冷不防被问得一怔,下意识就想回答“当然”,但不知是不是因为此时夜阑人静的气氛实在太好,而江阙望向他的漂亮眼珠在灯影下又太过明澈,以至于他竟然觉得在此刻说谎是一种罪过,迟疑了片刻,终于还是在江阙的注视中放弃抵抗似的笑了起来:“不是。”

  江阙也跟着淡淡一笑,似乎对这个答案早就心中有数,一边缓步前行一边道:“所以那两本书是你让他买的?”

  反正都已经说了实话,宋野城索性也就没再遮掩,爽快地承认道:“嗯,他是我最好的哥们儿,我其实就是想介绍你们认识一下,但又觉得你可能不太习惯跟陌生人打交道,所以说他是你书粉,让他主动一点,想着这样你压力可能会比较小。”

  江阙没想到居然是因为这个,不由愣怔了片刻,一时间倒有些不知该作何反应。

  然而宋野城似乎也没打算让他反应,很快就轻松岔开了话题:“晚上吃饱了没?”

  说起这个,江阙立刻想起了刚才吃饭时就感觉疑惑的事:“对了,这里为什么会有芦蒿?”

  芦蒿这东西并不是全国遍布的常见菜,通常都生长在低海拔地区的湿润地带,而且因为季节性比较强,即便在生长地也不是随便哪个餐馆都能随时点到的,更不用说现在这个季节、在这种偏僻郊区的山庄里了。

  闻言,宋野城不乏得意地一笑:“你猜?”

  他脸上很少会露出这种表情,毕竟他从小就被追捧多年,早就练就了面对各种夸奖赞誉都能淡然处之的本事,鲜少有什么事能让他把得意写在脸上。

  见他这副表情,江阙很快咂摸出了些意味,不甚确定道:“你自己买的?”

  宋野城笑了笑,没有抢豆子的功劳:“豆子买的,我让他在银岭找找看有没有的卖,他找了一下午才找到。”

  江阙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猜测道:“你喜欢吃这个?”

  宋野城“嘶——”地想了想该怎么回答,然后像是有点想笑:“不瞒你说,我这才是第二次吃,上一次吃还是好几年前在江南拍戏的时候。”

  江阙有些茫然:“那为什么突然让豆子找这个?”

  宋野城用挺立眉峰下那双形状完美的眼睛促狭又饱含深意地觑了他一眼:“这不是因为觉得你喜欢吃么?”

  江阙愣住了。

  没错,虽然他现在的状态完全是“吃饭只为了活着”,但并不代表他没有自己的喜好——他喜欢的菜屈指可数,而芦蒿正是其中之一。

  但是……

  “你怎么知道?”江阙诧异道。

  他们认识的时间本就不长,况且江阙也不是个重视口腹之欲的人,他确定自己绝对不会闲着没事顺口提起自己喜欢吃什么。

  宋野城噙笑不语,就那么充满暗示地看着他,卖关子似的道:“你自己回忆回忆?”

  江阙:“?”

  他满脸都是如假包换的困惑,连一贯放松舒展的眉头都因为冥思苦想而微微蹙了起来,细密的长睫随着疑惑眨眼而轻轻扇动,然而却半天也没能想出个所以然来。

  宋野城终于欣赏够了他这难得一见的表情,绷不住轻笑了一声,提醒道:“你还记得你在《寻灯》原著里写方至他们一家三口吃饭的时候,吃的是什么菜吗?”

  江阙回忆了几秒,终于露出了微许恍然的神情,然而宋野城却不等他开口,抢答似的报菜名道:“盐水虾,糯米藕,芦蒿炒肉,冬瓜排骨汤。”

  没错,江阙在原著里写的就是这几个菜,而剧本里之所以对这个细节做了改动,是因为这场戏的主要目的是用“剥虾”表现方至对女儿的疼爱,所以为了方便拍摄,只保留了“虾”这个菜不变,其他菜都换成了全国通用的家常菜。

  “可是……”

  江阙还有疑问,而宋野城却未卜先知般替他问道:“可是你明明写了三菜一汤,为什么我偏偏觉得你喜欢芦蒿是吗?”

  江阙点了点头,这确实就是他纳闷的。

  宋野城再次露出了与先前如出一辙的得意,仿佛十分享受这种解密的乐趣:“因为你在《尘埃》整本书的十二个故事里一共写过三次餐桌剧情,别的菜都换了一轮,却唯独没换过芦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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