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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兴汉(13)

作者:剑鸣如歌 时间:2021-07-31 09:45:23 标签:穿越时空 历史衍生 古典名著 爽文

  她朝凌寒与赵云的方向深深一拜:“多谢二位救命之恩。妾身无以为报,愿在公子身边做个丫鬟,以报今日之恩。”

  老冯头诧异地望着自己的孙女,随后低下头,什么也没说。

  凌寒眼皮一跳,早就听说过“英雄救美,美人以身相许”的戏码,没想到今天就在自己眼前上演了。

  只是,不知道对方想要许的是自己,还是赵云呢?

第12章

  就凌寒本人,现下完全没有娶妻或者收丫鬟的打算。

  别的先不说,短则三个月长则一年,自己肯定会离开常山,如果带着一个女子,那该有多么的不方便。

  出于这个考虑,凌寒也不希望赵云答应冯霜霜的请求。

  不过说到底,人是赵云救的,甚至自己也是赵云救的,如果对方就是想要跟着赵云,自己没有任何立场阻止。

  这时,赵云淡淡道:“举手之劳,姑娘不必放在心上,我二人也并不需要姑娘的回报。”

  听到赵云先开了口,凌寒心中甚悦,也道:“师兄说的不错。”

  冯霜霜还欲说些什么,处于俘虏状态的裴元绍却是开口打断道:“裴某心中存着一份疑惑,不知道两位能否解答。”

  凌寒看了他一眼,裴元绍怎么说也是三国里有名有姓的人,武力值还在杨真之上,便道:“你且问吧。”

  裴元绍缓缓道:“我方才听小兄弟说,何府的好日子没有几天了。”

  他看得出来,这两位小兄弟,尤其是被何少瞧上的这位,生性善良,何府里的这些人,包括自己,应该都会有一条生路。

  但是,自己是被通缉的黄巾旧将,这一点,常山有不少人都知道。

  也正因为只有何府才能庇护,他才会跟着何少这种一无是处的家伙。

  眼前这小兄弟不像信口开河的人。如果何府真的快要倒台了,那自己必须另谋一条生路。

  “告诉你又何妨,这消息也瞒不了几天了。”凌寒道:“京城大变,何进已经身亡。”

  周围的人大多是普通百姓,他们对何进身亡这几个字没有太多认知。

  但裴元绍好歹曾是黄巾名将,一听闻便脸色大变:“敢问小兄弟的消息从何而来?有几分可信?”

  凌寒道:“我便是从京城来的。你觉得呢?”

  短短数秒,裴元绍脸上的颜色变了好几变。片刻,他像是下定了什么决心,对凌寒开口道:“我不知小兄弟是什么人,但如果小兄弟不嫌弃的话,裴某愿为小兄弟效劳!裴某的武艺虽然比不上子龙兄弟,当年在战场上也是有几分威力的!”

  他记得方才这名少年隐约掏出了某个物什,如果不是赵子龙及时到来,似乎就要凭借那件物什来喝退何少。

  又从京城来的,看上去更是气质不凡。

  这名少年的身份必定贵重非常。即便不是三公的亲族,恐怕至少也是岁钱两千石的大官的子裔。

  跟着这样的人,必然大有前途。

  至于当地的县衙,不说别的,有自己跟赵子龙联手,即便他们倾巢而出也根本不需要畏惧。

  事实上,早在裴元绍开口的时候,凌寒就有了某种预感。

  这位黄巾旧将,有相当高的可能想投靠自己。

  对此,凌寒自然非常欢迎——

  杨真已是皇宫禁卫里的高手,在裴元绍手里却只走了十招就落败。

  这固然有没拿武器的因素在,但也足够说明杨真与他的武艺并不在一个档次。

  同档次的武将,即使有一方没拿武器,也不可能这么轻易就落败,而且败得如此彻底。

  至于接下来十几招就败给赵云……那并不能说明裴元绍武艺不行,只能说赵云实在太变态了。

  试想,能护着一名婴儿在长坂坡上七进七出,连战五十多名敌将却毫发无伤,甚至说怀中的婴儿还安然熟睡着。这究竟是怎样的一种变态?

  巅峰时期的赵云,恐怕也未必就会输给三国第一人吕布吧。

  凌寒看向赵云:“师兄觉得如何?”

  赵云笑道:“他既是想投靠你,自然你说了算。若是应下的话,县衙那边,师兄自会相助。”

  凌寒便道:“那就谢过师兄啦。”

  得了裴元绍,又送走了冯氏祖孙,将杨真在客栈安置好。

  凌寒想起另一事:“说起来,师兄怎么会出现在此地?”

  说到这个,赵云心中甚是愉悦,将手里的武器一横:“喏,师弟,你看这杆枪怎样?”

  他说话的语气微微上扬,很有小伙伴得了个好东西急急跑来炫耀的意思。

  说到底,此时此刻,常山赵子龙也不过是个十七岁的少年郎。

  原来是去铁匠铺新打造了一杆银枪啊。

  凌寒心道,现代男人爱车,古代男人爱兵器,这倒是一脉相承嘛。

  他细细看了一遍,发现那杆银色长.枪除了更为崭新以外,竟找不出与平日所用的那把有什么区别。

  考虑到赵云的心情,凌寒终究还是违心地说:“唔,很不错。”

  眼见赵云有继续说枪的趋势,而他实在不擅长如何称赞一柄武器,于是赶快打断道:“对了,今日若非师兄及时赶到,恐怕……救命之恩,我细想之下,已经想到了一个报答的方式。”

  握着枪的赵云微微一怔。

  不知怎地,他莫名想起了方才冯霜霜的“无以为报以身相许”。

  就听到凌寒笑着说:“我今日在布庄定做了两身衣裳,不如师兄也随我去布庄一趟,量体裁衣。嗯,我便赠师兄一身新衣裳作为回报吧。”

  听了这话,赵云心中有一股奇怪的、难以名状的感觉。

  他沉吟道:“师弟,你虽从家中带了许多钱财,但须知乱世米贵,应省着些花。师兄不缺衣裳,更不需你报恩,保护好你本就是师兄应尽之责。”

  “那我也想赠师兄点儿什么。”凌寒拉了拉赵云的衣袖:“不为恩情,是为交情。”

  随后又笑着补充道:“再说,我已经找到生钱的法子,师兄且放心。”

  找到生钱的法子?赵云不是很明白这句话。

  不过他向来没有刨根究底的习惯,更何况师弟并不是莽撞的人。便笑道:“既如此,师兄领了这番交情。”

第13章

  杨真受了伤,但并不妨碍他去监督琉璃的制造。

  招募人手非常简单,伙食足够,再额外给他们的家人提供口粮,就足以让一名壮汉卖力地干活儿。

  工厂保镖的职责,主要是裴元绍来承担。

  因为黄巾旧将身份的缘故,倒也不怕他叛逃。

  之后是一段漫长且无聊的日子,凌寒每天的生活规律得好似在读寄宿高中。

  早起晨练,上午跟随赵云学习武艺,下午去城里查看玻璃的制造情况,在那边待上几个时辰,还要给出第二天的改进意见。

  只有晚上才能休息。大多是躺在荒山上看星星,与赵云促进促进感情。偶尔躺在客栈的床榻上发呆,追忆一下穿越前的生活。

  不觉,已过半旬。

  耗费了大量银钱的琉璃制造厂,终于制造出了第一颗可供销售的琉璃珠。

  尽管仍然无法与现代流水线生产出来的玻璃珠相提并论,可作为奢侈品出售给士族应当是没问题了。

  凌寒交代杨真,一定要记好各项原料的比例,但不得摘录下来。

  杨真也深知这项工作的重要性,暗暗记牢。

  有了第一颗成品,接下来的制造工作就变得容易很多。

  当然,在没有精密测量仪器的情况下,生产出的玻璃珠质量必然极不稳定。

  按凌寒的预估,能被当成真正的奢侈品贩卖给士族的,每天能生产出10颗就可以谢天谢地了。

  第一颗琉璃珠,凌寒决定将它送给赵云。

  赵云凝视着眼前这圆溜溜、美丽得不似人间物的珠子,不由问道:“这是何物?”

  凌寒笑道:“琉璃珠,送给师兄。”

  赵云英俊的脸上浮现一丝迷惘,随后认真道:“既是你家传的宝物,岂能随意送给旁人?赶快收好了,不要再拿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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