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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城都是我老攻(124)

作者:乌龙煮雪 时间:2021-06-29 08:59:37 标签:强强 青梅竹马 无限流 系统

  “谢时煜,你在干什么!”

  讲台上的英语老师看得一清二楚,她走下来,步步紧逼:

  “你干嘛压着人家楚枫的手?”

  全班同学唰啦啦转过来看他们俩。

  楚枫:“……”

  众目睽睽,楚枫感觉自己被压着的手在发热,谢时煜没有松开他,他收不回来……

  四周的气氛有些揶揄。楚枫装作没有意识到,他死死低着头,盯着英语练习册看,仿佛能化成一个单词缩进完形填空里去。

  谢时煜不紧不慢地抬头回答:

  “老师,我在订正小测,顺便吸取楚枫同学的学霸之力,下次肯定就能及格了!”

  周围同学嘻嘻哈哈地笑出声。

  “有空迷信这个不如给我多背几个单词!”

  砰——英语老师拿卷成筒状的练习册敲了一下谢时煜的脑袋:

  “好了,大家看打开练习册,完形填空,我来对一下答案……”

  、

  一道红勾划过十个完形填空,全对。

  楚枫右手拿着红笔,核对批改答案,左手动了动:

  “喂,你要压到什么时候去?”

  谢时煜:“天荒地老。”

  楚枫翻了个白眼:“小心你小测天荒地老都不及格。”

  谢时煜笑了一声,把最后一个错误单词订正完毕,他松开了一点力道,楚枫趁势就要抽走手,快抽走的时候,谢时煜忽然伸手握了他一下——

  又很快彻底松开。

  楚枫迅速收回手,过了一会儿,他悄悄去看谢时煜,这家伙正打开全是空白的练习册,随机填写ABCD,仿佛无事发生:

  “明天再借我抄一下英语作业呗。”

  “你给我自己做!”

  十三岁的楚枫有点生气地盖上了自己的英语练习册。

  有时候他觉得和谢时煜的亲密可以再进一步,有时候又觉得,可能是他想多了,斜对面那桌男生天天搂搂抱抱darling借我抄作业,那也不代表真的有什么。

  春夏之交,教室的窗外绿树蓊郁,小麻雀在枝头叽叽啾啾,掺杂着初夏的蝉鸣,知了——知了——,拖得很长。

  放学后。

  残阳染了天空半边血色,走在赤橙的光里,浓黑的影子被拉长。

  “有点像逢魔时刻。”

  楚枫:“什么?”

  “你不知道吗?”谢时煜背着轻飘飘的书包,课本都扔在学校抽屉了,他步履轻快地走着:

  “黎明和黄昏都是死人最多的时候。”

  楚枫确实有听过这种说法,晨昏变换、阴阳交替,都是比较凶的时刻:

  “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迷信了?”

  “不算迷信,这叫顺应时势。”十三岁的谢时煜说的有头有尾:

  “既然这些时刻都不太吉利,那反过来说,如果选这个时候干坏事,说不定也能事半功倍呢。”

  “……”楚枫:“真是歪理。”

  “哈哈哈。走了——明天记得借我抄作业。”

  小楚枫:“不借你!”

  谢时煜没计较,因为他知道楚枫口嫌体正到了明天还是会借他抄的。十三岁的谢时煜朝楚枫挥挥手,转身走进了左边的岔路口。

  楚枫立在原地,驻足了一会,想起他们小学时的放学。

  学校变了、道路也变了,但是他和谢时煜一起放学,走不出一两条街,就一定会遇到岔路口,谢时煜必定要往左走,而他要往右走,他们永远不能一起放学回家。

  谢时煜住在西城区的老居民楼,而楚枫住在市中心的花园高级小区。方向截然不同,只能同行一小段路,就必定要分别。

  这种感觉让楚枫有点不舒服,他想到三年后的高中,以他现在的成绩必然可以保送市重点,到那时,谢时煜会在哪里?

  “哎——楚枫!你们也放学了?”

  楚枫回头,看到了讨人厌的孙兵,这家伙初中分到了隔壁班:

  “听说你也去六一的省赛?”

  “嗯。”

  楚枫应了一声,兴致缺缺地往前走,他不能跟谢时煜一起放学回家,每天跟他同路走的人是孙兵,从小学起就这样。

  孙兵:“你是去表演钢琴是不是?”

  楚枫:“嗯。”

  孙兵:“我也有去哦,我是去表演萨克斯!”

  楚枫知道这家伙想听什么,顺口道:“哇,厉害。”

  “哪里哪里。没有你厉害啦。对了,听说你妈妈上次还带你去参加国际DW音乐大赛?好可惜,那时候我正好……不然的话……”

  楚枫在内心里翻了个白眼,祈祷快一点走到家,好跟孙兵拜拜。

  、

  滴嗒——

  “我回来了。”

  楚枫打开电子门禁密码锁,走进家里。

  “哦,你回来了,你妈还要一会才回来做饭。”

  沙发上,爸爸正翘着二郎腿看报纸,电视播放着晚间新闻。

  楚枫径直走上复式住宅的二楼,准备回卧室学习。

  上楼梯的时候,他突然听见客厅的电视报道:

  “目前,警方已找到全部尸块,初步推测死亡时间推测为三天前,17点-19点。”

  楚枫脚步一顿。

  夕阳的光从窗外透进来,在楼梯上映下一方血红色。

  17-19点。

  十三岁的楚枫听到这个时间,心里忽然想到了谢时煜说的:

  黄昏,逢魔时刻。

 

第74章 谋杀者的回忆

  放学的谢时煜背着黑书包,走进老式居民楼。

  残阳的余晖从楼道的通风口外透进来,在阴黑的楼梯里投下一小方血色。黄昏里,楼道里的垃圾散发出湿烂的霉臭。

  这栋楼实在太旧,楼里有好多人搬走了。谢时煜经过3楼的时候,抬头看着304的门牌,铁锈斑斑。

  这里已经好几年没人住过了。

  304室的小卖部叔叔好几年前就搬走了,但他临走时的话,却阴魂不散地在谢时煜脑海里回荡:

  “哎,小时煜,想不想杀了他?”

  小卖部叔叔纪世明挂着一脸慈祥的笑容,憨态可掬地蹲下来,摸摸小时煜的头,说:

  “叔叔看得出来哦~你在想什么。”

  那天夜里下了雨,小时煜浑身淋湿了。

  傍晚的时候,爸爸没钱吸毒,回来要钱,把妈妈暴打了一顿,妈妈的肚子被踢到胃出血住院,小时煜的脑袋也被敲破了,他刚从医院缝针回来,没有带雨伞,额头上刚绑好的绷带有些湿漉漉的。

  他盯着纪世明叔叔,装出一副听不懂的模样:

  “我要回家了。”

  纪世明意味深长地盯着他,在小时煜转身走上四楼,一步一步在台阶上越来越远,即将要看不见的时候——

  “那条丝带不是你拿的吗?”

  纪世明突然道。

  小时煜心里一顿。

  现在,距离他亲眼目睹小卖部叔叔杀死虐猫男并分尸,已经过去三个月了。

  小卖部叔叔早就不再怀疑他了,现在突然提起来……

  小时煜心里讶异,脚步却丝毫没停,嘴里还装作孩子气地嘟囔了一句:

  “神经病!”

  小时煜径直走回404室,砰——

  一声重重的关门声。

  纪世明听着小时煜的反应,耸了耸肩。

  这孩子表现得就像一个熊孩子碰到一个怪叔叔,根本听不懂对方在说什么,便不屑地骂一句神经病,然后摔门回家。

  这表示,小时煜对蓝丝带毫无反应,他没有什么问题,只是个心思比较敏感家境又烂的小屁孩。

  三个月以来,无论是威胁他的好朋友楚枫,还是明里暗里的试探,小时煜都表现的完美无缺。纪世明挑不出任何毛病。

  从理智的推论而言,只能得出这孩子跟冬夜里杀虐猫男的那次行动毫无关系。一个正常的孩子,不可能亲眼目睹邻居杀人分尸后,并偷走证据,还能保持三个月若无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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