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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丝雀[重生](70)

作者:狐狸不归 时间:2019-12-12 10:24:36 标签:重生 甜文

  等到此刻。
  裴向雀低着头,他是鼓足了勇气来的,却还是没有胆量看陆郁的脸,只能感受着指尖的重量。
  情书还在那里,陆叔叔没有收。
  他的血原来是热的,此时却忽然凉了下来。时间是那样漫长,足够叫他原来的念想一点点熄灭,又忍不住渴求,还有希望。
  裴向雀心想,没有关系,即使陆叔叔不接情书,表白也要继续下去。
  没有关系的。甚至是拒绝了,他也已经表白过了,有了正式追求的机会。
  可是手上却忽然一松,陆郁很郑重地问他,他的眉眼都是温柔,只是裴向雀胆量小,不敢抬头,所以瞧不见,“那,是什么样的喜欢?”
  只是再逗最后一下,无论他的小麻雀如何回答,也都逃不掉了。
  裴向雀还没来得及松口气,又被这句话弄得提心吊胆,迟疑了片刻,脑子都转不过来,全凭本能回答,“想,想要在,在一起睡觉的那种喜欢。”
  他像是一只被煮熟了的小麻雀,还要抖着嗓子,装作勇敢无谓。裴向雀再直白坦率不过,他不懂得用什么细致的话去描述,但无论如何,真心话是最动人的。
  陆郁轻笑了一声,在寂静空荡的房间里似乎是很突兀的。他的眉眼狭长,略显得凌厉,低垂收敛时有种无意间透露出的温柔,目光落在裴向雀的身上,那是他心尖上唯一的珍宝。
  他的小宝贝,他的小麻雀。
  对他,再柔软不过,再珍惜不过。
  他状似慢条斯理,其实心头已经燃起了比头一回见面还热烈的火,说:“从此以后,我的小麻雀,金丝雀,再也逃不开了。永远别想离开我,明白吗?”
  陆郁的指尖贴上了裴向雀的脸颊,其实往常也曾有这样亲密的举动,可是这会好像大不一样。他的手指缓缓地滑动,滑过额头,眉眼,脸颊,鼻子,最后是嘴唇。
  裴向雀不知道,自己的陆叔叔,是多么克制自己的欲望,才能讲出这样温柔的话。
  他挺不解风情的,也不知道自己的回答对不对,开口便问,“陆叔叔,还没回答,回答我的问题呢!”
  陆郁心里软成一团,只好笑着说,“我也喜欢你,想要和小麻雀睡觉的那种。”
  “我爱你。”
  这是迟来的许久的表白。深刻,真挚,唯独属于陆郁的那一份表白。
  裴向雀惊声“啊”了一声,才算是真的明白过来了。
  遇到了陆叔叔,是他这辈子的好运气。而运气更好的是,我喜欢陆叔叔,而他恰好也喜欢我。
  眼前的这个人,不仅是我的陆叔叔,还是我的男朋友了。
  这一切来的太快又太轻易,与试想的千难万险截然不同,仿佛一步登天,所以宛如身处梦境。
  裴向雀才敢抬头,陆郁正在拆情书。他以为按照预料的步骤,陆叔叔会先看情书,可能拒绝,也可能暂且不会,或许是沉默着,自己会缠上去,讲接下来的准备了许久的话。
  结果想了那么多,只用了第一步。
  想想还有点吃亏,毕竟花费了那么多时间。
  陆郁低下头,裴向雀的眼睛湿漉漉的,里面只有自己的倒影,像是在求得一个亲吻。
  或许并不是。
  可只要陆郁认识是就好了,他不需要再克制欲望,将裴向雀整个人揽入自己的怀中,手放在他的腰间,裴向雀微微踮起脚,陆郁的吻落到了他的眼角,那不是个过分轻柔的吻,有些用力,裴向雀感觉自己的那一小块的皮肤很痒,像是要烧起来了,却怎么也舍不得松开,把陆郁的衣服抓的更紧。
  这不是如同上两次不安又惶恐的偷吻一样,而是货真价实,心意相通,彼此贴紧的吻。
  两个人磨磨蹭蹭吻了许久,陆郁才松开了什么裴向雀,小麻雀的眼角被亲得通红湿润,像是染上了胭脂,皮薄肉嫩,又红又软。
  陆郁的声音低哑,指尖点了点他的眼角,“我亲过的地方,盖了章,我的了。”
  裴向雀眼巴巴地看着他,犹豫了片刻,也点上了陆郁的脸颊,另一只手碰到嘴唇,似乎有些得意,“那,这两处,我,我都盖过章了。陆叔叔,是我的!我的男朋友!”
  男朋友这次倒是说的很流畅,不晓得暗地里想过多少回了。
  陆郁忍不住笑,看他自己都说漏了嘴,也打趣他,“胆大包天,什么时候偷亲的?”
  裴向雀掰着手指头,毕竟还有点羞耻心,偷亲可耻,“就,就偷偷亲的。一次是,你喝醉了,我叫你,你没有醒。还有一次,上次看看梅花,都不管我了,就亲了。”
  陆郁心想,若不是装作看别的东西,难道你有胆子亲吗?
  他们俩腻在一起,倒在沙发上,不小心摁开了电视开关。裴向雀听不明白,陆郁意志坚定,嘈杂的声音其实对两个人都没什么影响,所以连关个电视的时间都没有。裴向雀在准备告白的这段时间空想了许多事情,其中很多都不太好意思做,此时胆子再大,也只敢正大光明地缩在陆郁的怀里。他的耳朵贴在陆郁的胸口,能听到结实的心跳声。
  他其实不满足现在,还想再亲陆叔叔的嘴唇。
  其实陆郁也想,不过他现在情绪过分激动,理智不太够,如果接触再亲密一些,怕就要把自己的小麻雀整个吞下去,连个羽毛都剩不下。
  毕竟刚刚还和说想和自己“睡觉”,也不知道从哪学的。
  就是岁数不够,暂时只能尝尝味道。陆郁倒也没有多遗憾,多迫切,裴向雀已经在他的怀里了,无论多久,都是能都等得下去的。
  生死之间的距离都能等,何况是现在。
  陆郁调整了一下自己的呼吸,只是笑了笑,问:“什么时候偷偷喜欢我的?还不告诉我。”
  “那可是,好久好久之前了。”
  现在开始清算以前的帐,裴向雀傻,什么都说了。讲了自己准备告白,情书写了很久,幸好没有傻到家,捅出日记的事情,又说自己还准备了一段话,告白的时候说给陆郁听。
  他有语言障碍,虽然在背书很流畅,但说给陆郁听的话显然不是背书,而是一种彼此之间交流,所以就陷入到了障碍之中。正是因为如此,裴向雀才觉得能像徐旭说的那样,表达自己的真心。
  裴向雀很早就写完了想说的话,与情书的完整流畅不同,这是非常细碎的,就像是一种倾诉。他早就背了下来,却说不出口,只好将自己说的话录下来,一遍遍重复地听,有什么错误和遗漏的地方,手机满是存下来的文件,最后才能比较完整地将这段话说出口。
  这要比情书花费的时间和精力多的多。
  裴向雀说:“我,特别紧张,就怕,怕,到时候说不出来,可就完了。”
  陆郁看着裴向雀傻乎乎的样子,只是低头亲了亲他的头发,“那你想说些什么,现在也可以说给我听,不要着急,一点一点地说。”
  那都是裴向雀的心意,哪怕只是一句话,他都不愿意错过。
  裴向雀揉了揉鼻子,软声软气地问,“陆叔叔,想,想听吗?要说,很久很久的。我练了,很长时间,只能勉强,说完。”
  陆郁把他揽在怀里,“小傻子,又不着急。”
  裴向雀才慢慢地说起来。他并不是自谦,而是真的讲的不太好,只要一涉及到交流就是丢三落四,说了后面忘了前头,有时候一句话要说好几遍。
  他是按照时间顺序说的,主要是畅想未来。
  他说:“反正,不能看我,年纪小。我现在虽然年纪小,可是会读书,以后会工作,赚钱,陆叔叔想要什么,都给你买。我想好了,要是,要是工作,赚钱,不怎么多,还可以去,去街头卖艺唱歌,赚零花钱。”
  其中关于裴向雀想要娶他的陆叔叔的这一想法,裴向雀已经翻来覆去讲了好几遍,每次还换个不同的情景。
  陆郁听得微微皱眉,忍不住发问:“为什么老是想娶我啊?”
  裴向雀思索了一会,才和他解释起来,“因为,娶媳妇是很贵的。陆叔叔已经,给我花了,这么多钱了。所以,我应该,娶你,给陆叔叔,花很多钱!我要给陆叔叔花钱!”
  面对他的豪言壮语,陆郁哭笑不得,只好应了下来,“好,等你娶我。等我的小麻雀来娶我。”
  裴向雀说的很长,漫长的时间,漫长的岁数,在他有限的认知里,将日后两个人的生活里的一切都想象了出来。裴向雀是真的认认真真,把自己和陆郁在一起后的这辈子都想过了,虽然有些幼稚,可是感情再深刻真切不过。
  如果付出了感情,对他来说就是一辈子的事情。
  到了这段对话的最后,在裴向雀的想象中,他们也已经老了,裴向雀慢慢地描述那时的场景,“我,我那时候还想说,陆叔叔不要嫌弃我,我年纪小。反正,年纪小,不是坏事的!要是,和我好了,你,你肯定先老,老了之后,我还可以,照顾你。陆叔叔不用,拄拐杖,因为,因为无论到什么地方,我都会背你的。要是背着不舒服,还可以,可以抱你。就像你抱我一样。”
  裴向雀比划着,满是甜蜜,“把陆叔叔,抱到这么高。举高高,举,举到头顶。”
  陆郁捉住了他的手,两个人的掌心都很热,滚烫的,就像是彼此的心。
  陆郁并不拿这件事当玩笑,而是也很认真地回应他,“那阿裴可以吃的多一点,长得结实,才能背的动我。到时候我们去上街,一个小老头背着一个老老头。”
  裴向雀用力点头,“我们,是要白头到老的。”
  他顿了顿,声音温柔,“那在我变成老头之前,还是一直背着、抱着我的小麻雀。”
  陆郁“嗯”了一声,他不再多说什么,也不必说什么。那是裴向雀的心意,也是他的。
  他毕生的运气,在于遇上了他的金丝雀。
  他们说了很久,连电视上的节目都快要播完了,里面传来午夜的钟声,和一片新年好的喜庆话。外面的世界灯火通明,那是守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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