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人比他更知道乔镜在这边有多火了,尽管《东方京报》在很多南方地区没有发售点,但在晏河清连载《众生渡》期间,一份报纸的价格甚至都能被炒到原先的三倍、甚至是五六倍以上!
虽然比起一些文坛大师们还有一段距离,但章书旗可以很肯定地说,在同辈的作者中,乔镜绝对是一骑绝尘的那位。
但随着名气越来越大,自然也会招到更多人的嫉恨。
出于各种各样复杂的心理,章书旗知道,很多人都等着看乔镜的笑话——因为,晏河清和《爱民报》签订合同的事情,早在前两天已经传遍了大江南北。
北方文人觉得晏河清野心太大,年纪轻轻不想着钻研自身作品,倒是被名气迷了眼,小心贪心不足蛇吞象;南方文人骂晏河清水平不行还想着跑来他们这儿捞钱,到时候他写的东西估计狗都不会看。
但是看到晏河清一直迟迟不发新作,他们又开始嘲笑这位是江郎才尽,怕不是公鸡下蛋——憋不出来了。
总之,什么好话赖话都让他们说了。
章书旗本就不是什么好脾气的人,就算工作了一段时间,性子稍稍变圆滑了一些,但乔镜是他认定的兄弟,现在有人当着他的面说他兄弟的坏话,他没冲上去给那两个碎嘴的家伙各一个大嘴巴都算是修身养性了。
“但是一个人去看话剧,未免也太过寂寞了点儿,”青年边走边自言自语道,“而且我现在也不缺钱了,只买一张票感觉太对不起乔兄了。唔,到时候明天就邀请罗姑娘一起去看吧,后天再包一场,可以邀请办公室里的林小姐、方小姐,还有其他部门的几位姑娘,就说是联谊了。等大后天……”
在把自己接下来几天工作之余的生活安排得明明白白后,章·花花公子·书旗满意地点了点头,左拐进了一家理发店,准备趁着今天先把自己倒腾一番。
下午理发,等晚上回去后再给乔兄写一封信,抗议一下对方当初瞒得自己好苦——明明是舍友,他居然什么都不知道!太过分了!
“啊嚏!啊嚏!”
刚理完发的乔镜突然连着打了个喷嚏。
景星阑帮他抖落肩膀上的碎发,还以为是自己的动作不专业,不禁有些尴尬道:“下次还是去街上剪头发吧。”
乔镜摇摇头:“不用了,就剪个刘海而已。”
他站起身,掸了掸身上的灰尘和头发,对着镜子看了一眼,觉得景星阑剪的也没有什么大问题。
“走吧。”
今天乔镜打算出门给自己配个眼镜。
他在写完《五十六》的大纲后,很无奈地发现近视度数又深了一些,幸好008说这只是暂时的,等回去后便会恢复正常的视力。
但是景星阑却提出了一个建议,并且得到了家中除乔镜外所有成员的一致认同——
他说:“我们去拍个照片吧,怎么样?”
第79章 第 79章
其实景星阑有这样的想法不止一天半天了。
虽然他们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大概率什么都带不走,但是景星阑还是希望,能够尽可能地留下一些关于他和乔镜在这个时代生活的回忆。
而且就算带不走照片,也可以让008扫描一下存进档案里嘛。
看着家里那两小只期待的眼神,乔镜叹着气把景星阑拉到了一边:“你要真想照相,我其实这边还有一部手机,一直都没开机,估计还有点儿电。”
景星阑看着他,忍不住笑道:“那你想好怎么跟他们解释这玩意儿的由来了吗?别忘了,他们现在才十四岁,如果长寿一些,活到智能机诞生的年代也不是不可能的。”
乔镜想了想,到时候白发苍苍的胭脂第一次看到曾孙女手中的爱疯4时,很有可能会一脸震惊地说“这玩意儿我在一百年前见过更先进的”,不禁陷入了深深的沉默之中。
“……你说的对,还是上街去找照相馆照相吧。”
最后,他妥协了。
先不提胭脂和乔景为此欢呼雀跃兴奋了多久,既然要去照相,那肯定就要穿身好的过去。
乔景还好,就挑了件下学期要去中学上课时穿的校服笨手笨脚地换上了,款式是和乔镜相同的黑色中山装,头发再随便抓两下,偷偷摸点儿景星阑抽屉里的发油,感觉也挺帅。
但胭脂作为女孩儿,就要麻烦许多了。
她在坐在自己房间的床上,望着那一柜子不同颜色的旗袍,一脸不知所措地发呆——没办法,景星阑和乔镜的观念都是女儿一定要富养,就算胭脂再三拒绝,在搬新家后,她的衣柜还是以一种飞快的速度被填满了。
而且胭脂也不是什么都不懂的小女生,她毕竟在那种场所工作过,耳濡目染的,也见过很多时髦女性的打扮。如果要穿旗袍的话,那自然要配上相应的首饰,可是景星阑送她的那些什么珍珠项链、绿松石耳环漂亮是漂亮,却都是将来给胭脂出嫁时当嫁妆用的。
她现在才十四岁,如果戴上这些,怎么看都有些太过成熟了。
幸好,景星阑看出了她的纠结,劝说胭脂放弃穿旗袍,转而换上了一身民国时期女学生的裙式制服。
其实这件衣服已经放在胭脂的衣柜里很久了,但少女总是不敢穿,大概是之前被学堂拒绝的经历让她的内心总有一种自卑感在徘徊着,下意识觉得自己不配当个学生。
直到这次去照相,看到连乔景那个臭小子都打扮出一身文质彬彬的模样,她这才咬牙换上了。
等胭脂换好衣服,怯生生地从屋里出来,小声问他们好不好看时,在场几人都愣了。
不得不说,少女的长相真的很水灵,尤其是那双宛如水洗荔枝一样清甜干净的眼睛,更是美丽的叫人移不开视线。而当她换上女学生的裙装时,模样看上去简直像是刚从校园里走出来的民国剧女主,两根用布条绑起来的麻花辫又粗又亮,带着十四岁少女特有的活力和生机。
在外人看来,唯一美中不足的,大概就是她脸上那道淡粉色的疤痕。
但乔镜却并不这么认为。
就像是饱经风霜的柿子,伤痕累累的表皮下是甘甜的果肉,这道疤痕也是胭脂不同于一般女孩儿的印记,象征着她的勇敢和对自由的向往。这也是为什么胭脂明明说过将来要自己起个更正式一些的书面名字,但在家里所有人都依然坚持叫她胭脂一样。
因为在他们看来,这不是疤痕,而是少女脸上最美的胭脂。
然而,见他们都呆呆地看着自己不说话,胭脂还以为是她这样打扮很丑,脸颊顿时就浮现出一层淡淡的窘迫红晕。
她下意识捂住了自己脸上的伤疤,咬着下唇道:“……我这就回去换掉。”
景星阑这才回过神来,咳嗽一声,朝她竖起了大拇指:“没有,刚才我们只是看呆了,非常漂亮!”
乔镜也紧跟着重重地点了点头。
倒是平日里一向和胭脂看不顺眼、几乎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的乔景,一言不发地扭过头去,默默红了脸。
原本还有些不好意思的胭脂一看他这副模样,立马就不尴尬了,还露出一脸发现新大陆的表情跳到他面前:“你刚才是脸红了吗?是吗?”
“别胡扯了!”乔景狼狈地反驳道,“谁会看你脸红啊,男人婆!”
“你说什么!?”胭脂把眼睛一瞪,“有本事,再给姑奶奶说一遍?”
乔景:“…………”
他一脸屈辱地闭上了嘴巴。
好男不跟女斗!
乔镜看了他们一眼:“走吧。”
他今天穿的倒和平时没什么两样,还是那件白色的立领长衫。巧的是,不知是有意无意,景星阑没有穿他那一柜子的手工定制西装,而是选择换上了当初乔镜给他的那件黑色长衫。
乍一看,两人穿的还是同款。
等乔镜配好了眼镜,一行人来到了一家名叫“耶路撒冷”的照相馆门口。
乔镜盯着这个名字看了一会儿,还又特意戴上刚配好的眼镜看了一遍,这才确定不是自己眼花了,而是这照相馆就叫这个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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